《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我市信陽市綜合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的通知》,請遵照執行,通知要求如下:
為鞏固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提升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提高騎乘電動自行車時安全頭盔的佩戴率,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促進市民養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識和行為習慣,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的通知》(信創辦〔2022〕4 號)的安排部署,現就各級文明單位(包括村鎮、校園、社區)帶頭落實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宣傳。各級文明單位要運用教育培訓🏉、宣傳展板🕍、微信微博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廣泛開展珍愛生命、安全出行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守法出行意識,做一名文明出行的示範員😆、宣傳員。
二、帶頭踐行。各級文明單位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實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嚴格要求幹部職工帶頭遵守交通法規🧎,騎乘電動自行車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樹立文明守法出行先鋒形象。
三◼️🌾、積極監督🧑🏭。各級文明單位的幹部職工要帶頭當好文明行為監督員,積極參加文明交通誌願服務活動,在發現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時👃🏽,應主動勸阻🙎🏻♀️、耐心引導。
四、融入創建。各級文明單位要將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工作融入到本單位本系統文明創建文化中👩🏻🎨🤷🏿♂️,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提升文明出行水平。
五、強化督導。市創建辦、市公安局🔔、市政法綜合督導組將聯合開展督導活動😮💨,各級文明單位安全頭盔佩戴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通報。頭盔佩戴情況將納入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社區、文明村鎮管理😭。
各區(管理區)文明辦和市直文明辦要將此通知傳達到在屆各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社區,督促各單位切實落實到位🫳🏿。